2017年2月,”田园综合体”作为乡村新型产业发展的亮点措施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,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,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,集循环农业、创意农业、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。通过农业综合开发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。申报部门分为:
国家级:财政部农业司(国务院农村综改办)、国家农发办;
省级:财政厅农发办。
农业田园化、产业融合化、城乡一体化
循环事业、创意农业、农业体验一体化发展
基础设施较为完备、特色优势产业基础较好
区位条件优越、已自筹资金投入较大、农民合作组织比较健全
山水田林湖整体保护、农业清洁生产基础好
践行看得见山、望得到水、记得住乡愁
地方政府积极性高、建设主体清晰
管理方式创新、用地保证机制等方面做出探索
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
积极统筹各渠道支农资金、不新增债务负担
组织引导农民参与建设管理
创新农民利益共享机制(构建股份合作、财政资金股权量化)
探索田园综合体的建设模式和运营管理模式
可采取村集体组织、合作组织、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
生产体系——夯实基础,完善生产体系发展条件
• 集中连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体系——突出特色,打造涉农产业体系发展平台
• 做大做强传统特色优势主导产业经营体系——创业创新,培育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动能
• 积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,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;生态体系——绿色发展,构建乡村生态体系屏障
• 实施农业节水工程,加强农业环境综合整治,服务体系——完善功能、补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短板
• 通过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产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运行合力——健全优化运行体系建设。
• 妥善处理好政府、企业和农民三者关系田园综合体的申报以总体规划为引领,由县级政府组织编制规划和方案,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初选后,将名单报送财政部农业司和国家农发办。财政部和农发办根据各自负责省份,对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后,将意见反馈给各省份,各省根据意见完善方案后提交给财政部、农发办备案。
综合考虑各地发展建设基础、开展试点意愿、改革创新工作推进、试点代表性等因素,中央财政将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,三年共扶持1.5个亿,地方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。政府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式如下:
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、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,每个试点省份安排试点项目1-2个,各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试点项目个数。
试点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具体政策由地方自行研究确定。各试点省份,县级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好现有各项涉农财政支持政策,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,采取资金整合、先建后补、以奖代补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、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开展试点项目建设。经财政部年度考核评价合格后,试点项目可继续安排中央财政资金。对试点效果不理想的项目将不再安排资金支持。